作为REACH法规关注的一大重点,高度关注物质(SVHC)候选清单自REACH生效至今经历了多次更新。2020年1月16日,欧盟化学品管理局(ECHA)将新一批咨询清单的4项物质全部加入至正式的SVHC候选物质清单,至此SVHC候选物质清单已增加至205项。新增4项SVHC候选物质信息如下表:
第二十二批SVHC候选物质
物质名称
EC No. / CAS No.
常见应用
全氟丁烷磺酸(PFBS)及其盐
Perfluorobutane sulfonic acid (PFBS) and its salts
-- / --
用作聚合物生产和化学合成中的催化剂/添加剂/试剂,也作为聚碳酸酯材料的阻燃剂用于电子电气设备
邻苯二甲酸二异己酯
Diisohexyl phthalate
276-090-2/
71850-09-4
用作密封剂、聚合物增塑剂等
2-甲基-1-(4-甲硫基苯基)-2-吗啉基-1-丙酮
2-methyl-1-(4-methylthiophenyl)-2-morpholinopropan-1-one
400-600-6/
71868-10-5
用于聚合物的生产
2-苄基-2-二甲基氨基-4'-吗啉基苯基丁酮
2-benzyl-2-dimethylamino-4'-morpholinobutyrophenone
404-360-3/
119313-12-1
用于聚合物的生产
如果投放欧盟市场的“物品”类产品中含有浓度>0.1%的任意一种SVHC候选物质,欧盟生产商或进口商应履行REACH法规规定的告知、通报等义务:在收到消费者咨询时,需在45天之内将相关信息提供给消费者;含量>0.1%且该物质进入欧盟的总量>1吨/年时,欧盟生产商或进口商必须先向ECHA进行通报,产品方可在欧盟市场销售。“物质或混合物”类产品(如涂料、油墨等)若含有SVHC候选物质,则生产厂商应向下游使用者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S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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