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RoHS豁免清单新增一项新的豁免条款
发布时间:2023-01-03
2022年12月15日,欧盟委员会向WTO的TBT委员会提交G/TBT/N/EU/940通知,拟更新欧盟RoHS指令(2011/65/EU)中的附件IV,新增一项新的豁免条款:
各成员国应最迟在【本指令生效后第六个月的最后】之前通过并公布符合本指令所需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定。它们应立即将这些规定的案文送交委员会,应从【本指令生效后第六个月的最后+1天】开始适用这些规定。
2021年4月23日,欧盟委员会收到了根据指令2011/65/EU第5(3)条提出的豁免申请,该申请将在该指令附件IV中列出,适用于温度超过300℃、压力超过1000 bar的毛细管流变仪熔体压力传感器中的汞(“所请求的豁免”)。
所使用的压力传感器,包含在毛细管流变仪中,由电气元件组成,是指令2011/65/EU范围内的电气测量设备。申请豁免中描述的毛细管流变仪属于指令2011/65/EU附件I的第9类“监测和控制仪器”。对豁免申请的评估包括一项技术和科学评估研究,得出的结论是,在温度超过300℃和压力超过1000 bar的情况下,用熔体压力传感器中的汞取代毛细管流变仪,目前在科学和技术上是不能实现的。
为了遵守法规(EU)2017/852框架下未来对添加汞产品的限制,有必要将豁免有效期限制在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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