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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38.3新版Rev.5内容变化介绍
发布时间:2020-05-14

  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Recommendations on the Transport of Dangerous Goods: Manual of Tests and Criteria)第五版Rev.5已发布,其将取代现行的版本Rev.4-2003。在新版本《试验和标准手册》里面,其中的第38.3节针对锂金属和锂离子电池的检测要求与UN38.3的原版本 Rev.4-2003 相比主要变化大致如下:

  1. 对于大型电池及电芯的定义有明显的变化:
  UN38.3 Rev.4版本中定义大型电池是指完全充电状态下阳极合计锂含量大于500g的电池。大型电芯指完全充电时阳极锂含量或锂当量含量大于12g的电芯。
  UN38.3 Rev.5中定义大型电池为总重量大于12kg的锂金属或锂离子电池。定义大型电芯指:对于锂金属电芯,完全充电时阳极锂含量大于12g的电芯;对于锂离子电芯,额定的瓦特小时大于150Wh的电芯。
  2. UN38.3 Rev.5中取消了原版本中锂当量含量的定义。 对于锂离子电池及电芯,改为采用额定瓦特小时数据来表示,额定瓦特小时定义为电池(电芯)的额定容量与额定电压的乘积。
  3. 与UN38.3 Rev.4相比,UN38.3 Rev.5中所包含的测试项目及测试方法、判定标准等内容并无变化,但各个测试项目所要求的电池或电芯数量及状态有比较大的变化,主要如下表所示:
 
化学类型
测试项目编号
电芯(Cell)
电池(Battery)
Rev.4
Rev.5
Rev.4
Rev.5
锂离子
T1
10个首次完全充电状态,10个首次完全放电状态。
10个首次完全充电状态。
4个首次完全充电状态,4个首次完全放电状态。4个在50次充放电循环后完全充电状态,4个在50次充放电循环后完全放电状态。
小型电池:4个首次完全充电状态,4个在50次充放电循环后完全充电状态。
大型电池:2个首次完全充电状态,2个在25次充放电循环后完全充电状态。
T2
T3
T4
T5
T6
5个首次50%电量状态,5个在50次充放电循环后完全放电状态。针对棱形电芯,每组改用10个电芯。
5个首次50%电量状态。针对棱形电芯,每组改用10个电芯。
使用电池内的电芯测试:5个首次50%电量状态,5个在50次充放电循环后完全放电状态。针对棱形电芯,每组改用10个电芯。
使用电池内的电芯测试:5个首次50%电量状态。针对棱形电芯,每组改用10个电芯。
T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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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首次完全充电状态,4个在50次充放电循环后完全充电状态。
小型电池:4个首次完全充电状态,4个在50次充放电循环后完全充电状态。
大型电池:2个首次完全充电状态,2个在25次充放电循环后完全充电状态。
T8
10个首次完全放电状态,10个在50次充放电循环后完全放电状态。
10个首次完全放电状态,10个在50次充放电循环后完全放电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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锂金属
T1
10个未放电状态,10个完全放电状态。
10个未放电状态,10个完全放电状态。
4个未放电状态,4个完全放电状态。
4个未放电状态,4个完全放电状态。
T2
T3
T4
T5
T6
5个未放电状态,5个完全放电状态。针对棱形电芯,每组改用10个电芯。
5个未放电状态,5个完全放电状态。针对棱形电芯,每组改用10个电芯。
使用电池内的电芯测试:5个未放电状态,5个完全放电状态。针对棱形电芯,每组改用10个电芯。
使用电池内的电芯测试:5个未放电状态,5个完全放电状态。针对棱形电芯,每组改用10个电芯。
T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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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8
10个完全放电状态。
10个完全放电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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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新版本对测试样品数量及电池状态都有比较大的改动,但由于测试方案及方法等都没有改变,主要的测试流程也没有改变,故新版本实施起来,在测试周期上不会有明显变化。
  由于目前IATA(国际航空运输协会)的51版本DGR规则中,规定了锂电池航空运输的前提条件是必须要符合UN38.3的测试要求,但DGR规则中并没有说明UN38.3的版本。中国民航总局于2009年3月制定的《MH/T 1020-2009锂电池航空运输规范》,虽然引用的UN38.3版本是Rev.4,但其仅是说明引用了该版本,在具体的规范介绍时也没有说明需要符合的UN38.3版本。但民航总局运输司及航空安全技术中心的相关人士均表示在新版本发行的条件下,应优先按照新版本进行测试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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