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2.0对4种邻苯二甲酸盐的要求将于2019年7月生效
发布时间:2019-08-06
RoHS2.0对4种邻苯二甲酸盐的要求将于2019年7月生效
欧盟委员会公布了批准的指令(EU)2015/863,将4种邻苯二甲酸酯添加到指令2011/65 / EU(RoHS 2)附件II中的限用物质清单中。欧盟成员国应自2019年7月22日起适用其通过的规定。
以下是该指令的重点:
1.邻苯二甲酸盐DEHP,BBP,DBP和DIBP被添加到附件II“第4(1)条中提到的限制物质和均质材料中耐受的最大浓度值”:
新的限用物质清单
化学
限制
铅
0.1%
汞
0.1%
镉
0.01%
六价铬
0.1%
多溴联苯(PBB)
0.1%
多溴联苯醚(PBDE)
0.1%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
0.1%
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BBP)
0.1%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
0.1%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
0.1%
2.这些限制将于2019年7月22日生效,除医疗设备和监测和控制仪器外,所有电气和电子设备均可在2021年7月22日之前投放市场。
3.DEHP,BBP,DBP和DIBP的限制不适用于2019年7月22日之前投放市场的电气和电子设备(EEE)的维修,再利用,功能更新或功能升级的电缆或备件,以及2021年7月22日之前投放市场的医疗器械和监测和控制仪器。
4.DEHP,BBP和DBP的限制不适用于已通过法规(EC)No 1907/2006(REACH)附件XVII的条目51限制DEHP,BBP和DBP的玩具。
除了第8类(医疗器械)和第9类(监测和控制仪器)外,新的邻苯二甲酸盐限制将于2019年7月22日生效。8类和9类产品还有2年的过渡时间,需要在2021年7月22日之前遵守。
该修正案还明确规定,DEHP,BBP和DBP的限制不适用于已经受到DEHP,BBP和DBP限制的玩具,通过条例(EC)No.1907 / 2006的附件XVII第5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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